中心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心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部分机构设置进行调整优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撤销南区绿化管理部、北区绿化管理部,成立绿化管理部。绿化管理部的职责为原南区绿化管理部和北区绿化管理部的职责。
二、撤销质检与校园稽查部,原质检与校园稽查部的消防设施巡检等职能划归服务管理部。
三、成立质量检查与督查部。其主要职责为负责物业管理中心的质量检查与督查,按照有关规定和中心授权开展工作;负责中心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及中心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负责检查网格化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标准化管理各项标准的落实情况;负责督查本中心职工执行劳动纪律、考勤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负责督查各部门编外用工的劳动纪律、工作效率及安全生产;负责检查物业管理中心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的工作质量;经常和各部室沟通思想、协调工作,了解各部室工作情况的变化;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四、物业维修部增加东校区物业维修职能。
物业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29日